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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回搭高鐵回高雄怕無聊買了份"紙張超多"的蘋果日報,翻到蘋果副刊看到這則報導『可拒絕插管電擊,尊嚴過餘生』:簽署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,患者在不可救回時,可拒絕插管、電擊,病患可祥和離開人世,而簽署同意書並不是放棄生命,而是避免在生命最後,病人剩最後一口氣,卻只能深陷痛苦。

A LUN一直很贊成"安寧"這個概念,在不可救回的情況下"好死比賴活"來的灑脫,過多的搶救動作對病患無意義,只是讓家人更痛苦與不捨,不如就讓彼此安寧心寧!A LUN媽也贊成這樣子的想法,千叮嚀萬交代哪天不幸的事情發生了"不可以在他身上插管子",他不想痛苦無意識的"只是呼吸",更不想拖累小孩。

簽署意願書方式:

只要年滿20歲,填寫意願書後,加上2位見證人簽名,將資料寄回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,就可把資料註記在健保卡,保障病患醫療權利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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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ky9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